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切实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要积极开展用工指导。重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及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较为困难的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健全内部沟通协商机制,与职工协商确定疫情防控期间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工作方式等事项,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和劳动关系。指导开展用工余缺调剂的企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平台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要切实优化用工服务。加快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创新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方法。畅通与企业沟通渠道,及时解答企业在应对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方面的困惑和问题。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订立电子形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工时审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工作。要坚决防止企业违法裁员。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对规模裁员企业,要提前介入,主动上门,有效指导,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引导企业尽量留用一线医务人员家属。统筹做好企业裁员后续服务,依法保障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和有关就业扶持政策。
来源:中国经济网